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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抽检一成不合格

时间:2008-08-11 11:38来源:新京报 作者:杜丁
    电动自行车抽检一成不合格

  四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差

  本报讯 (记者杜丁)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6.8%,其中四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较差。

  此次共抽查了江苏、天津、浙江、上海、山东、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6.8%。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部分产品车架/前叉强度不合格,有的产品多次振动后出现车架下管开裂现象;部分产品地面距离指标不合格;部分产品鞍座调节夹紧强度不合格;部分产品最高车速超标等,有的达到31.6km/h(《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限定在20km/h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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