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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事故拒赔患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时间:2009-03-26 14:35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本报讯 (记者袁京 通讯员陈妍) 医院在接产时,造成小涛(化名)一出生即患上缺血缺氧性脑病。小涛的父亲以孩子的名义将航空工业中心医院告上法院。法院判决医院赔偿3.7万元。因航空工业中心医院未履行判决,日前小涛向朝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小涛父亲称,去年4月,其妻在航空工业中心医院产科急诊就诊后收住产科,医院为她使用了“普贝生”引产。结果,小涛出生后便出现轻度窒息,后被诊断为缺氧缺血性脑病,继续住院治疗。因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小涛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医院支付医疗费2.9万余元、护理费8099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法院委托医学会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在诊治过程中有违规行为,院方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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