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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送站印发水票设立有效日期,与正光和公司有效日期不符

2012-07-10   上海市   胡先生   点击:
我是正光和饮用水老客户,手里还有2007年购买的上海正光和饮用水有限公司的水票,但水票上盖有"石化正广和纯水配送第十八服务社"的水票有15张,加盖"上海凌松工贸有限公司"公章的水票有30张,水票上印有“正广和”品牌,而购买时明确表示没有有效期,时间久了可能补差价.针对上述口头承诺也可以接受。而最近表示不能使用上述水票,只能使用有条形码的水票,要求正广和公司维护老客户的合法权益。诉求:退赔水票购买费用或更换水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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