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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花园交房和产权证延误交期

2013-03-04   湖南省   陈先生   点击:次
尊敬的315各位领导同志: 您们好! 投诉主题:关于房产开发商不履行商品房购房合同交房、办理房产证,在交房时五证不全,至今房产证也未办理,无法联络开发商! 我于2010年03月26日与永兴县银都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2010年12月28日前将商品房交买受人使用,则实际交房拖延到2011年07月08日,且并未依合同所约定违期条款内容执行;只是有听房产开发公司的人说在建设过程中有出意外的生命事故,一谎而过,业主也得不到证实和真实理由;其二,合同约定,买受人使用商品房之365日内可取得房产证,到目前为止2012年11月21日还没任何消息,也不知道哪一天可取得房产证,甚至担心是否能取得,也无法联络开发商(电话打不通);2011年07月08日我就已向房产开发公司缴纳办证费用、契税、维修基金等各项费用;其三,在2011年07月08日正式验收商品房时,并未见到房产开发公司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即五证不全),在此我代表永兴县嘉美花园三期商品房各业主请求315,惩办这些不符合/欺骗老百姓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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