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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带新”送2000物管费不认账

2013-03-15   湖南省   杨女士   点击:次
本人于2011年元月份在五矿紫湖香醍购4-1404住房一间,4月份带朋友吴坚忠在五矿紫湖香醍购5栋1801房,吴坚忠签购房合同时我也在场,同时在五矿紫湖香醍的“以老带新”登记表上签了名,并登记了联系电话,推荐人等一系列证明材料。然而现在都没有收到五矿紫湖香醍“以老带新”的2000元。本人多次去售楼部交涉,置业顾问却以两个销售团队来打太极,堂堂五矿上市企业居然忽悠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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