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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实业总公司虚构事实明知故犯

2013-12-31   湖南省   熊先生   点击:次
尊重的各位领导。 不是我叼难,换位思考,这样的烦恼事谁遇到都会很气氛。 当时开发商宣传郴州大道边风花园有房屋出售,有位政府高官也买了住宅和杂房的作用,本人于2010年3月3日购买风花园杂房签约开发商自制的合同一次性付款,当时答应办房产证配合水,电到家装修达到住户的要求。在业主多次督促办房产证,露出破绽现在有一部分杂房可以办房产证,另一部分杂房不合格不能办房产证,退钱就按当时杂房940元一平方,住宅1200多元一平方,现在全国物价上涨,现在周边的碧桂圆,中源国际房价涨到5000至6000元一平方,车库杂房涨价比住房贵,公理何在。 开发商耽误业主买房最佳时期,现在全国物价上涨、房价上涨有目共鸣。业主需要面积相当、水、电、厕所三通,简单装修能办房产证合格的房屋。   综合上述郴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实业总公司。作为专业懂法律知识房地产开发商没履行告知义务,虚构事实明知故犯,以合同欺诈顾客出售不合格、不能办房产证的房屋怎么处理、怎么惩罚。业主投诉举报没一点实际进展,难道背后有一股势力在支撑,社会正义不能容忍。引起一切后果由开发商承担。 性质恶劣属于点形的刑事诈骗罪嫌疑。   感谢父母官为弱者主张正义。 2013年12月30日 图片打包或压缩合同二张图、发票一张图不会操作发一张图请原谅感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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