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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翰林院开发商交房违约金问题

2014-03-07   江苏省   薛先生   点击:次
我是2012年2月份买的涟水县翰林院小区一套房子,合同交房日期是2012年12月31号。实际通知交房是2013年11月底,期间按照合同规定应该赔偿违约金,但是开发商说只能用物业费或者买他们指定的家具建材来抵扣,不同意就不交房。现在房子还没有交,我们在苏州工作,时间很少,回去又解决不了,像我这种情况的我们小区有一大半……基本上都用来父母带孩子在县里上学的。恳请3.15帮忙解决,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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