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司卫浴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有欺骗行为
2014-03-12 河南省 点击:次
2014年3月2日在新乡市体育中心建材展览会上,我订购朗司淋浴器一套,价值999元,交付定金200元。商家承诺10日内无条件退款。 3月3日上午我到其店内要求退款,商家态度恶劣,并说下午再来,没有上午退款的惯例。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上午不退款”的惯例且由于商家态度恶劣,感觉十分生气,认为这是显然的欺骗行为! 请查明,并处理! 以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持市场消费秩序! 附:电话通话录音2段,发到tousu@315online.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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