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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合同甲方违约,拒绝退款

2018-07-11   上海市      点击:次

2018年6月30日与杨文学签订住房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押一付一,实付款4600。

1.合同入住日期为7月4日,但是7月4日杨文学以装修为由拒绝住户入住。

2.破坏房屋构造,两室一厅改成了四室一厅的隔断间,在改造之前并未提前与我沟通。

基于以上两点,本人要求退还押金与全部的房租,遭到杨文学的拒绝,原话是“一分不退,不管你住不住,钱都是不会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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