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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空气质量问题造成租约不成立,房产中介收取中介费不退还

2018-07-16   上海市      点击:次

1、2018年6月20日,我通过虹居地产房屋中介租赁万科小三房,签好合同第二天,我方发现房屋有较为严重的空气质量问题,经过中介方将钥匙还给房东,与房东协商,由于空气质量问题合同认作无效;合同不生效,中介费用自然不应该收取,而且租到有空气质量的问题,中介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中介方拒绝退还中介费;

2、我的诉求:我方和房东双方申请中介方将中介费退还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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