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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处理不公

2014-01-15 10:55:20    浙江省    潘先生    点击:次

订单编号:504519939714319 本在淘宝上售600个q币,但是在此期间发生了消费纠纷,实际虚拟货币已经到达买家账户,但是买家提出全额付款,淘宝的处理意见依据“不得发布服务类、虚拟类等禁止在淘宝市场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如游戏账号、游戏道具、游戏装备、电子券等信息的规定”支持买家全额退款。 本人认为,淘宝网的处理结果有失公正。首先,虚拟货币确实已经到账,这在双方旺旺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其次,关于“虚拟类商品禁售”,淘宝没有做到点对点告知义务,也没有阻止其页面生成。当交易界面合法生成,淘宝作为第三方网购平台已经形成一个有法律责任的民事主体,这时候淘宝网应该以中立为原则,根据实际物证,以公正的态度来处理此次纠纷,而不是偏袒任何一家。最后,买家确实存在讹诈行为,作为中介方淘宝网没有实际调查,默认买家讹诈行为,这种行为有失公许,请求消保委为本人公正裁决。谢谢。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淘宝制定“不得发布服务类、虚拟类等禁止在淘宝市场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的公告,但时至今日,在淘宝主页及其相关网页,搜索Q币买卖,仍有大量卖家在出售此类货币,一些买家卖家恶卖,造成淘宝虚拟类商品交易的一片混乱,也给和谐社会埋下隐患。 淘宝网作为国内主流网购平台,虽然制定了禁售虚拟类商品细则,但在实际操作中,睁眼闭眼,没有技术手段,屏蔽此类交易的界面链接。在这类交易中,淘宝网仍然大开绿灯,提供此类交易的平台服务,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买家卖家有机可乘。这是对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或服务违法行为的通知》公然亵渎,也是对自身定制的“虚拟类商品细则”漠视。而当买卖方发生此类纠纷之时,却“虚拟类商品细则”来处理,甚是荒唐,甚至是无耻。(相关材料已经发生下面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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